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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区实施“四个抓” 谱写行政复议新篇章

来源: 深圳特区报   2021-11-16 13:16:18

记者采访中了解到,自今年6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,光明区司法局以四个方面为抓手,立足“以人为本、复议为民”的工作原则,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,谱写了行政复议新篇章。

抓机构队伍建设,将力量做“强”

优化调配编制资源保障办案“三不降”

积极加强与区委编办联动,增设行政复议科,探索局内编制优化调剂,配齐配强复议队伍人员,坚持改革后办案质量不降低、办案效率不降低、办案标准不降低,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到位。

“内脑+外脑”汇聚复议办案合力

针对当前行政复议中的难点痛点,以“实战、实用、实效”为导向,定期开展业务培训,切实提升复议人员的办案水平,努力打造一支综合实力过硬的复议队伍。同时针对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面广、专业性要求高等特点,积极借助第三方机构的“外脑”作用,确立“局机关复议队伍+8家区政府法律顾问+2家行政复议专项法律顾问”的工作模式,形成“内脑+外脑”相结合互促进的复议力量,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对内“自我纠错”和对外权利救济的作用。

行政复议案件研讨会

抓复议办案质效,将案件做“精”

“三个结合”完善审理机制

在复议案件办理中,坚持书面审查与听证审查相结合,探索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机制,简单案件书面审,复杂案件听证审,努力实现“快办案、办好案”的工作目标。坚持举证责任与全面调查相结合,依据法律规定严格分配复议双方举证责任,复议机关根据案情主动调查,全面调查,做到查明事实、分清是非。坚持案审会与复评会相结合,做到每宗复议案件都必须经过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研究、会议表决来作出决定,对已结案件定期开展案件复评会,交叉评查,严把案件质量关。

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

“两大提升”实现固本强基

在办案过程中紧盯执法“红线”,归纳整理同类案件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,坚持标本兼治和以案促改为导向,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、建议书、执法大培训等载体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,努力实现复议监督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的大提升,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发生。

行政执法指导工作会议

抓基础设施建设,将惠民做“优”

“一次办”工作机制落实复议便民

租赁1500㎡业务用房,建成“一站式、全科目”公共法律服务中心,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受理窗口,打造集复议咨询、受理、立案、审查、调解、听证等功能为一体的复议中心。对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受理,对需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,对当事人来访来电一次性解答,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行政复议服务工作体系,避免出现“一个申请,多次往返”现象,实现行政复议“一次办”,有效提升群众申请复议的便利度。

探索“互联网+行政复议”工作模式

上线“法治光明”微信公众号,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法治地图、智能咨询、复议申请书模板等便民服务,逐步完善复议百科、信息管理、查询统计、网上申请等功能,坚持“高效、集约、便民”的服务理念,实现“数据多跑路,群众少跑腿”。

抓争议矛盾处理,将解纷做“实”

不断完善“复调对接”机制

转变行政复议办案理念,以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为原则,把调解机制挺在前面,完善“复调对接”机制,推动更多复议力量向争议源头疏导发力,实现矛盾纠纷关口前移。光明区现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40余个,成功打造以“老洪调解室”“晓燕调解室”为代表的口碑好、水平高的个人品牌调解室,同时制定行政调解工作规定,为各单位开展行政争议调解提供指引,努力减少行政纠纷数量,降低行政成本和当事人诉累。

扎实推进“说理式”复议

案前认真了解申请人的诉求,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说理,从源头化解不必要的行政纠纷。6月份以来,复议窗口共接待群众咨询申请40余宗,经提前介入化解矛盾13宗。案件审查过程中,通过摆事实、讲道理、释法理,对申请人的错误理解及不合理期待进行疏导,力争行政争议中端化解。对需作出复议决定的案件,复议文书增强析法释明的力度,对申请人的每项请求和疑惑予以充分说理,争取申请人内心认可,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,实现案结事了。

实习编辑 李依林审核 麦苗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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